近日,校党委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教育部、上海市有关精神,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心,着力加强我校“四风”建设,向各基层党总支、直属支部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教育部、上海市有关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教育部和市委精神上来。全校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和意识,并积极向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宣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通知》要求,全校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主动结合我校“四风”建设,带头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相关精神的具体措施,并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精神落到实处,努力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通知》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坚决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吃喝风、娱乐风、浪费风。对检查中发现执行不到位、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全校各单位要按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情况上报校纪检监察处。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重点检查和抽查,确保中央和教育部、市委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在1月4日召开的校党政干部联席会议上,校党委书记吴友富传达了有关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精神。吴友富代表校党委要求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院系部门党政干部,严格执行中央、教育部和上海市委和校党委、纪委已经颁布的廉政纪律,投入更多的精力深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加强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以更大努力加强“四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据悉,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上海市委的规定,学校将在近期出台加强“四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内容涉及密切联系师生员工、深入院系部门加强调研、减少会议、改进会风、改进文风、注重实效;及时了解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协调解决合法合理诉求;改进校领导出席各类活动的新闻报道,校内媒体更多关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内容,更多地满足师生员工的信息需求,更好塑造学校的公众形象等。(缪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