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财务司下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 审计署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教财司函〔2014402号),要求教育部各直属高校在2014822日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认真贯彻教育部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机构

为全面认真开展本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经研究成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领导与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姜 锋、曹德明

成 员:李月松、王 静、冯庆华、张 峰、杨 力、 周 承、林学雷

2、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林学雷

成 员:

王 静、张 峰、朱伟平、冯 辉、冯晓中、孙信伟、

陈 蓉、黄 萍、李云飞

工作小组在财务处设立办公室:

地点:虹口校区机关行政楼104

联系人:唐 薇、魏条妹,联系电话:35372231

邮箱:cwcdata@shisu.edu.cn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时限

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校所有的院(系)、中心(所)、部(处)、附中、基金会、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含其下属单位),专项治理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校内各单位依法取得的各类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学校,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校办企业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加强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与领用、使用与保管、核准与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重点检查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7.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822日)。

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填报《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1)、《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2)、《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3)和《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4),各单位需在818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附表1-4的电子版发至cwcdata@shisu.edu.cn邮箱,同时将加盖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报送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地点:虹口校区机关行政楼104室,电话:3537223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

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填报本校的自查自纠情况表,并于822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报教育部。

(二)重点检查(825日至9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纪委、财务、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三)整改完善(9月底至10月中旬)。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附表1: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

附表2: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自查情况报告表

附表3: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附表4: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附表下载

 

校长办公室

201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