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为确保廉洁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提升红线意识
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四风”问题案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及时向党员干部宣传纠正“四风”的各项纪律要求和典型案例,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提升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和上级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四风”问题案例,重点对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线索,同时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践行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节假日期间所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纠正。对“两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配合学校纪委逐一深入核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严肃处理。校党委、纪委将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请各党组织负责人、纪检委员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师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组织好学习、宣传、提醒工作,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jiwei@shis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35373330
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附件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规定.docx
附件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专题分析.docx
附件三: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docx